为扎实做好全区邮政快递业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严防侵权假冒物品通过寄递渠道流通,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寄递渠道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区邮政快递业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
《通知》指出,各盟市邮政管理局要坚持把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作为行业安全监管重要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邮政局有关要求及全区各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依法严格履职,服从服务于全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大局。
《通知》要求,各盟市邮政管理局一是要着力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照《内蒙古自治区网络型快递企业区域总部管理规范(试行)》等规定要求,督促企业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投入,完善内部管理、提高防控水平和效率。二是要紧紧抓住寄递渠道安全管理“三项制度”落实这个关键,在年内开展的全区邮件快件“三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基础上,结合全区邮政快递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类等协议用户经营范围审查,发现协议用户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属于侵权假冒商品的,不得为其提供协议服务。三是要充分发挥寄递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和打击侵权假冒体系作用,对照各盟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任务分工,用足用好寄递综治考评,坚持对寄递渠道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齐抓共管。
内蒙古局表示,下一步将把打击侵权假冒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和落脚点抓牢抓实抓细,切实提升全区邮政快递业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