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服务机构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发展离不开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市场的大发展。为加快推进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工作,10月17日,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公示“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名单”,百融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汇法正信科技有限公司等27家机构入选公示名单,公示截至10月23日。
今年3月初,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在重点领域和广泛区域积极开展发挥综合信用服务机构作用的试点探索,3月底,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启动了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申报工作。
《通知》明确,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将以围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满足信用服务市场需求为导向,试点内容应突出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市场主体全方位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和信用状况评价;应用信用大数据针对不同商业场景开发信用产品和服务;参与地方政府城市信用建设,推动信用产品和服务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场景中应用;协同政府部门开展行业信用建设与信用监管;协同参与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
根据《通知》,开展试点的综合信用服务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在公司架构、综合实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在全国具有示范性。一般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丰富成熟的信用服务运营经验,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团队,通常在10个以上省(区、市)设有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拥有全国性的服务网络,有独立完整、安全可靠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二是信用服务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信誉良好,且熟悉与社会信用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三是应具有成熟的信用服务产品体系和较强的信用场景拓展能力,或具备国际信用评级经验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潜力。四是优先考虑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获得个人或企业征信业务资格的信用服务机构。
根据公示数据,首批27家试点单位中,北京汇法正信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数联铭品科技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国诚信征信有限公司、金电联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考拉征信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鹏元征信有限公司、天创信用服务有限公司、中大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等12家机构参加过“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工作,占比44.4%。有15家在10个以上省(区、市)设有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全部27家机构均拥有全国性服务网络。同时,公示数据显示,首批27家试点单位2017年度提供信用服务相关营业额超过32亿元。
——END——
文章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