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该省日前发布《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的通知》,提出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前儿童的竞赛活动,坚决避免参赛项目明显不符合学生认知能力现象的发生,坚决防止由家长或其他人代劳等参赛造假行为。
通知明确,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清单每年动态调整一次,在省教育厅网站公布。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各类教育机构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清单之外的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
同时,通知要求,竞赛主办方、承办方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任何费用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等,坚决做到“零收费”,不得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竞赛活动。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