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推动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7月15日印发《枣庄市建设项目立项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能,优化枣庄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切实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和投资落地效率。
根据《实施方案》,对列入《枣庄市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名录(2020 年本)》的政府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企业投资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实施方案》的试点时间从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底。施行“告知承诺制”后,审批部门在受理符合条件的项目立项申请后,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审批并出具告知承诺批复。推行“告知承诺制”是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提质增效,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其目的是将项目建设可行性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纳入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统筹推进枣庄市的疫情防控、项目落地和经济社会发展进度。
下一步,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围绕告知承诺审批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服务机制,主动指导帮助建设单位做好承诺和报告文本编制;引导和鼓励企业进行互联网申报,采取“零跑腿”服务模式,通过“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不见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