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烟台市政府办公室获悉,烟台市成功入选全省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城市名单,这意味着烟台市将在全省率先开展告知承诺制探索,为全省在更大范围推开试点摸索路径、积累经验。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在烟台等6市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其余5市为淄博、泰安、威海、临沂、聊城,试点期限至2020年11月底。通过探索实施告知承诺制,将有助于烟台市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政务服务流程。
据悉,告知承诺制试点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分别是:明确适用范围。在不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以及行政许可决定不可撤销的事项外,申请人就符合行政许可条件作出承诺,有关主管部门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行政许可事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明确内容及责任。主要包括编制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明确监管规则和不履行告知义务、违反承诺的后果,并在办事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站公示。明确标准规范。主要包括编制告知承诺工作规程, 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并在办事大厅和政务服务网站公示。建立健全审管衔接联动机制。主要包括明晰行政审批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定位,完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健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机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主要包括建立防范审批环节和监管环节重大风险工作机制,制定防控措施和核查办法。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公示制度,鼓励申请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主要包括建立申请人、被许可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下步,烟台市将以最大限度精简材料、优化流程,降低企业、群众性交易成本为重点,科学制定实施方案,选取部分区域和领域先行先试,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告知承诺制工作经验,为全省推开试点贡献烟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