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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信用交通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发布时间:2019/9/24 18:36:16   点击量:3788

9月19日,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召开全国“信用交通省”创建阶段总结暨现场观摩交流会。天津市作为综合评估全国第一名,与湖南、河南、江苏等4省市获得全国首批“‘信用交通省’典型省份”荣誉称号。

  2017年9月全国“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市发改委会同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部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机制这条主线,坚持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落实,推动天津市信用交通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印发实施方案。天津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天津市“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加强信用信息、加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推动信用奖惩工作应用、开展诚信文化建设”5个方面18项重点工作,并明确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全面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推动出台交通出行、运输物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领域信用政策文件。二是纳入年度信用工作要点。天津市发改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印发《2019年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部署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交通省”建设。三是归集各类信用数据。建成天津市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制定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和共享需求目录、归集考核制度、公开制度,累计归集信用数据600万条、共享数据130万条次。四是做大做实监管应用。认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诚信企业9家、AAA级汽车维修企业56家、优秀出租车驾驶员100名,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资金扶持、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激励性措施;将严重违法失信的1家公路工程建设企业、严重超限超载的16家道路货运企业和6名驾驶员、22家B级汽车维修企业、572名违法失信出租车驾驶员、5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道路客运企业列入“黑名单”,多渠道予以曝光并依法推进实施联合惩戒。五是探索创新示范引领。会同北京、河北交通管理部门签署信用合作协议,将京津冀“信用交通”建设纳入《京津冀全国守信联合激励试点建设方案》统筹推进。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出租车、共享单车领域探索实施星级评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创新开展差异化监管。六是厚植厚培诚信文化。开通“天津信用交通”网站及微公号,聚焦天津交通广播等各大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公开公示,实现信用监管和全民监督。七是开展失信修复。天津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委联合召开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修复培训会,督促失信企业加快整改,强化诚信意识。

  下一步,天津将持续提高站位、凝聚力量,准确把握新时代“信用交通省”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将“信用交通省”建设纳入“诚信天津”总体布局,着力夯实政策制度基础、平台网站基础,加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着力建立健全事前信用承诺教育机制、事中信用评价监管机制、事后信用奖惩应用机制,着力推进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工程、信用融合服务工程、交通运输政务诚信工程、行业诚信文化宣传工程,打造领跑全国的“信用交通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