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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 联合惩戒安全生产失信企业

发布时间:2019/5/14 18:04:44   点击量:7967

      日前,泉州市安全办公室表示,将于4月至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排查一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惩处一批非法违法责任人。

  重点检查十项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十项内容,分别是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化工园区风险排查,开展固体危险废物储存处置排查整治,开展港口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开展爆炸物品排查整治,开展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开展油气输送管道排查整治,开展消防排查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排查整治,开展其他重点环节排查整治。

  值得一提的是,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对照重点行动方案内容开展针对性自查,全面辨识梳理企业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凡是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不落实的,要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用。

  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各负有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的部门将深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强化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推动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检查力度。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督促企业立即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因隐患整改不到位酿成事故,影响周边企业单位安全。

  各县(市、区)、各负有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的部门将积极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等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不长牙”的问题,倒逼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建立台账对账销号

  此次专项行动将强化跟踪管控。各县(市、区)、各负有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的部门将全面梳理、认真汇总历年来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督导中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发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及整改情况,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实行闭环管理。对逾期不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对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积极采用减产、减量等方式,降低安全风险。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加强跟踪复查,强化现场管控,坚决防范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

  据介绍,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强化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等单位安全水平,提升政府安全监管效能,强化源头治理和重点区域风险防控,全面提高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体风险防控能力,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