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表示,今年9月1日前,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将联合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商务厅、贵阳海关、贵州省税务局(简称五部门)完成搭建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为企业注销退出市场提供便利化服务。
据悉,为了切实解决企业注销中的“难点”“痛点”“堵点”,贵州省五部门将依托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行各有关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对外发布债权人公告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企业开始清算的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对企业注销进行同步指引,将各自办理注销业务的流程、方式和结果通过平台告知企业,让企业能够“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提升企业办事体验。
其中,对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清理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备案的企业,企业可选择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对需要办理注销公告企业,在现有报纸公告等途径基础上,新增在线公告途径,供企业免费使用,降低企业办事成本。企业注销实行形式审查,办理注销登记时,由登记机关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要求执行,仅提交《清算报告》等4份必需要件。登记机关采用税务部门共享的企业清税信息,不再收取企业纸质清税证明文书。
同时,贵州省试点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将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建立容错机制,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并依法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部门联合惩戒,防止恶意逃废债。对企业在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