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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8城被列为今年全国整治聚集式传销重点城市

发布时间:2019/5/9 14:50:45   点击量:22303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传销重点城市、重点地区打击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南京、南昌、长沙、南宁、西安、大连、秦皇岛、防城港市列为2019年全国整治聚集式传销重点城市,并确定广东、北京、山东、江苏、浙江、上海省(市)为整治网络传销重点地区,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传销重点城市、重点地区整治提出要求。

  《通知》表示,当前异地聚集式传销蔓延泛滥势头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得到有效遏制,但在一些城市问题仍较为突出;一些地区网络传销源发数量较高,大要案件频发,亟待加以整治。

  根据《通知》,2018年确定的11个传销重点整治城市中,部分城市打击整治效果明显,但由于聚集式传销存量较大,整治工作仍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根据社会反映、媒体曝光和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将南京、南昌、长沙、南宁、西安、大连、秦皇岛、防城港市列为2019年全国整治聚集式传销重点城市。

  《通知》称,近年来,网络传销案件频发、高发,不但给参与者带来经济损失,也对社会治安、社会和谐稳定带来危害。监测情况显示,网络传销已逐步取代聚集式传销成为主流,已全面渗入社会公众、经济金融等领域,并逐步向危害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方面传导。总体看,网络传销的危害不断加剧,形势严峻,必须不断强化监测预警、源头防范和现场处置。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有关部门专项摸排、市场监管总局监测点单位监测分析和线索转办等情况,涉嫌网络传销的市场主体注册地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山东、江苏、浙江、上海省(市),需要创新工作措施加强重点整治。

  《通知》强调,将持续深入落实打击整治网络传销“四步工作法”,强化对涉传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运行监管,灵活运用多种干预措施和围栏手段,分类进行处置。市场监管部门将遵循“包容审慎”监管原则的同时,加强对新业态的研究分析,明确法律法规划定的红线,及时查处涉传违法行为,从源头消除网络传销隐患。同时扎实推进“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不断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通知》要求,重点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控,扎实做好“无传销社区(村)”创建、防止传销进校园等工作。将传销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范围,作为“治乱”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开展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宣传教育,普及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揭露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教育、防止人民群众,特别是大学生、退转军人等特殊群体被诱骗参与传销,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自觉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据了解,市场监管总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将适时对传销重点整治城市和重点地区开展督导和检查,对2018年重点整治城市名单中已取得明显成效的城市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传销回流反弹。对整治工作长期不见起效的城市和地区,将直接约谈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严肃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