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消委会联合广西汽车流通协会召开广西汽车行业信用建设座谈会,倡议提升广西汽车行业的诚信度、透明度,服务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广西消委会披露,2018年广西涉及汽车质量和服务方面的投诉有1743起,其中,“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承诺)的侵权行为”有730起居首位,而居第二、第三的“定金侵权行为”“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分别有133起、120起,此外还有产品质量问题,诱导、误导消费者消费的问题以及对消费者隐瞒相关信息等问题。
广西汽车流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广西汽车流通协会向汽车销售企业发出了一则倡议书,对汽车企业的营商,包括营业、销售、售后服务、与消费者沟通等多方面提出倡仪,呼吁让广西汽车销售行业更优质、透明、公平。倡议书的六项内容里,消费者知情和选择的权利被提及四次,商家应该主动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只靠汽车销售人员口头告知消费者是不够的,下一步将要求汽车企业对购买车辆过程中的细则进行“明码标价”。
广西消委会将配合广西汽车流通协会对行业进一步规范,协助行业内的信用体系建设,对内促进行业自律、对外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对于不符合营商规范的汽车企业,有关部门将进行行政约谈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