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联合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等17个部门10日向社会发布《关于对文化市场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明确,文化市场主体包括从事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艺术品、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文化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联合惩戒对象为因严重违法失信被列入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根据备忘录,文化市场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列入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的,包括四种情形,分别是擅自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受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因欺骗、故意隐匿、伪造变造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许可证、批准文件被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撤销的,或者伪造、变造许可证、批准文件证据确凿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列入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的情形。
根据备忘录,联合惩戒措施共有29项,包括在申请行政审批项目方面从严审核;禁止参与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动漫奖以及其他奖项的评选;将失信信息作为投资入股商业银行以及银行授信决策和信贷管理的重要参考;将失信信息作为在股票、可转换债券发行审核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审核的参考;将失信信息作为招标投标的重要参考等。
备忘录指出,文化和旅游部对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文化市场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列入期满后,依程序从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中予以移除,黑名单记录在电子档案中长期保存。
消息来源:新华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