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网站11月19日晚发布公告,中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五个督察组于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陆续对山西、辽宁、吉林、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四川、贵州、陕西等10个省份实施督察进驻。截至11月16日,五个督察组全部进入下沉督察阶段 。
其中督查组在对辽宁省开展“回头看”的过程中,发现绥中县政府、东戴河新区管委会在违法围填海问题整改中存在蓄意编造公文应对检查、暗中为违法项目建设开绿灯、纵容违法围填海项目顶风建设等严重问题,性质恶劣。生态环境部将此问题作为“回头看”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批评。
坚决查处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
生态环境部表示,在下沉督察阶段,各督察组通过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聚焦督察重点,坚决查处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一刀切”等督察整改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同时,各督察组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环境诉求,及时转办督办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举报,并现场抽查核实被督察地方办理情况。
从具体数据看,辽宁、吉林、湖南等省份群众举报经查处后不属实比例较高。以辽宁为例,在已结案的337件中,不属实有107件,占比32%;吉林省查出后不属实占比44%;湖南不属实案件占比31%。
截至11月16日晚20:00,各被督察地区已完成查处4124件,其中立案处罚608家,罚款3325万元;立案侦查42件,拘留32人;约谈416人,问责404人。
公告显示,督察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批群众身边的垃圾、恶臭、噪声、扬尘等污染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一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群众不满意,甚至出现反弹、反复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一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及生态环保“一刀切”等问题得以查处到位;一批历史遗留的生态环境问题得以曝光、引起重视,并全面启动整治工作。同时,各地继续通过“一台一报一网”及时公开边督边改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一批批具体问题的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获得感得到明显提升。?
临时编造应对检查假文件
与此同时,生态环境部曝光的一起典型案例引起广泛关注。
2018年11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回头看”。督察发现,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政府、东戴河新区管委会在违法围填海问题整改中,阳奉阴违,一面编造假文件,上报省市政府谎称违法项目已停止建设;一面顶风作案,召开专题会议加快推进违法项目建设,问题严重,性质恶劣。
2017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葫芦岛市绥中滨海经济区管委会(现更名为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违法将39.6公顷沿海滩涂转让给佳兆业公司等3家企业用于房地产开发,绥中县国土资源部门为其办理土地使用证。为此,辽宁省整改方案明确,暂停执行填海区域相关规划,研究修改规划方案,并停止相关项目建设。
2018年6月,辽宁省上报整改落实情况称,绥中县已暂停规划执行,佳兆业、宏跃酒店等违规围填海项目已按要求停止建设。
然而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组织现场抽查发现,佳兆业秦汉商业街和宏跃酒店项目并未停止建设,违法违规开发活动仍在进行。其中,佳兆业秦汉商业街项目已经基本建成,并具备营业条件;宏跃酒店会议中心建设项目1至8号楼主体已经封顶,正在进行外墙施工。
为此,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了葫芦岛市及绥中县督察整改整改情况弄虚作假、上报情况严重失实等问题。
根据督查组调查,2018年3月30日,为应对上级检查,绥中县向葫芦岛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关于佳兆业地产(绥中)有限公司、绥中亚胜置业有限公司和葫芦岛宏跃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占用海域情况的报告》,谎称该县政府于2017年8月28日下发了关于对沿海围填海开发企业暂停规划执行、停止建设的通知。
2018年4月,葫芦岛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绥中县政府提交佳兆业等3家企业督察整改材料。经绥中县时任分管督察整改工作的副县长提议、时任绥中县县长同意,绥中县政府临时编造《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设项目暂停规划执行、暂停施工的通知》(绥政发〔2017〕49号),文件日期虚构为2017年8月28日,签发日期虚构为2017年8月27日。该文件声称“县及新区国土部门对涉及占用海域的项目正在办理手续的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已办理相关手续、未供地的项目停止供地”。此后,绥中县委、县政府在向省、市有关部门汇报时均强调该县于2017年8月28日印发绥政发〔2017〕49号文件,已对沿海开发企业暂停规划执行、停止建设。
但经督查组核实,一个绥政发〔2017〕49文号,却匹配两个完全不同的文件。一个名为《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设项目暂停规划执行、暂停施工的通知》;另一个名为《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细则)试行的通知》。
从调查情况看,《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沿海涉及占用海域建设项目暂停规划执行、暂停施工的通知》这个文件,是临时编造、偷梁换柱、对应检查的假文件。
暗中推进违法项目建设
督察发现,在实际整改工作中,绥中县政府不仅不落实整改要求,反而暗中推进违法围填海项目建设。2017年11月7日,时任绥中县县长、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佳兆业商业街项目未批先建问题,同意佳兆业商业街项目进行防水施工建设,并议定“由新区住建局等部门共同负责为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办理相关施工手续”,且“对该项目未批先建事宜不予处罚”等事项。
本应研究推进中央环保整改,并叫停违法围填海项目的会议,却研究如何推进佳兆业商业街项目。绥中县政府、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对整改工作阳奉阴违,导致佳兆业商业街项目、宏跃酒店项目持续顶风施工建设。
督察组认为,绥中县虚假整改问题,反映出当地党委、政府“四个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态度不坚决,甚至目无法纪,阳奉阴违;反映出绥中县一些领导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工作作风不实,不讲政治、不守规矩,对上说一套、对下做一套,甚至直接成为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的幕后推手。葫芦岛市党委、政府作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责任主体,部署推进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对绥中县假装整改、说一套、做一套行为失察,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针对绥中县暴露的问题,辽宁省委、省政府及时研究出台《辽宁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问责办法(试行)》。目前,辽宁省及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已对包括绥中县时任县长在内的23名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启动问责程序,佳兆业商业街、宏跃酒店项目等违法建筑已实施拆除。
根据安排,各督察组在下沉督察结束后,还将梳理情况,整理案卷,并开展必要的补充调查取证。同时,各督察组继续受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问题信访举报,并针对突出问题或重复举报较多问题开展抽查核实。
国家环保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此前表示,绝不允许地方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谋求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对于假整改、敷衍整改,甚至顶风违纪违法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信息来源:信用中国